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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召开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方案调整暨国际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

发布人:宋歌           发布时间:2015-03-25&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点击量:

 

2015324日下午,国际法学院“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方案调整暨国际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在学院路校区召开,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杜新丽,副书记顾永强,副院长李居迁、霍政欣,各研究所所长,各研究所本科教学负责人及学院多位教授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目的为针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培养方案》(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涉外班)进行意见征求和咨询,并就国际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探讨,科学、合理的设计培养方案,完善现有培养体系,提升涉外班的人才培养质量。

我校在2012年底获批教育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并从2013年起开设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由国际法学院负责培养工作。目前,涉外班已招收两届学生,在学校的高度重视与协调之下,并在教务处、学生处、国际交流处、外国语学院、比较法学院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涉外班”的培养取得一些成绩、积累一些经验,这为提高涉外班的人才培养打下了基础,但在《培养方案》以及教学、实习等多个人才培养环节等方面,还面临不足,需要完善。

此次《培养方案》修订草案的主要修订思路是适当提高“涉外班”培养的总学分要求,课堂教学方面,重新优化了语言类选修课组课程,调整部分必修和选修课程的学习学期,增加了语言类选修课组、国外法学类选修课组、国际法学类选修课组叁个选修课组的要求学分,增设部分为“涉外班”单独开设的特色选修课程,删除学生反映较差以及与涉外人才培养关联不大的选修课程。在实践教学方面,增加了国际交流学分,要求“涉外班”学生参加暑期国际小学期课程或者进行正规的国际交流学习。在学生培养方面,计划建立专业课导师制,由我院1名教师负责指导5名涉外班的学生,为其专业学习与人生规划提供指导。

参会教师对以上方案与思路展开了热烈讨论,并达成了诸多共识:第一,优化课程设置,各研究所将针对“涉外班”课程设置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为“涉外班”增设体现涉外特色和增强实务技能的专业选修课,并配备专门教师授课;第二,对现有专业选修课课组内课程进行优选,保证培养特色和授课质量;第叁,合理设置教学进度表,理顺课程的学习学期,既保证所授课程的进度和修读关系科学合理,也保证学生学习压力平衡,拥有自主学习时间;第四,发动教师资源,积极邀请校外实务界资深法律人士为“涉外班”开设课程,增强学生实务能力和学习视野。第五,扩展着名涉外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及相关政府机关的实习机会,培养学生使用所学法律解决涉外法律实务的实践能力。

此次研讨会为《培养方案》的进一步修订指明了修订方向,同时也为人才培养模式拟定了方向和目标,针对会议意见我院将陆续开展后续工作,为涉外班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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