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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第二届博士生圆桌论坛之叁——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探讨

发布人:王晶           发布时间:2013-06-17&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点击量:

2013年6月14日14时, 国际法学院第二届博士生圆桌论坛第三场在学院路图书馆会议室隆重召开。此次论坛由国际法学院主办,国际法学院2012级博士生承办。出席论坛的嘉宾有商务部条法司前司长,兼职博士生导师张玉卿、杜新丽老师、许浩明老师及冯霞老师。国际法学院全体在校博士生及部分硕士研究生参加。

此次论坛是继分别于本年度5月27日、6月7日举行的“国际法学院第二届博士生圆桌论坛之一、之二”后举行的由博士生自主选题、自己组织的一场学术论坛。论坛的目的在于发现并探讨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提高博士生的科研能力,加强团队合作意识。

论坛由2012级国际法学院博士生梁文琼主持。论坛分为“自由贸易园区的法律构建探讨”和“苹果诉累之商标纠纷”两个议题。

针对第一个议题——“自由贸易园区的法律构建探讨”,2012级博士生苏怀辞和师晓丹分别作了主题为“国际上自由贸易区的立法现状及监管模式”和“我国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现状及法律构建”的发言。苏怀辞立足国际相关国际公约及国外立法,介绍了Free Trade Zone(FTZ)的定义、运行模式、监管,并提出了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以及产地问题。师晓丹首先系统地梳理了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的立法现状和发展状况,指出我国目前相关立法不成体系、层级较低且名称不统一的问题;其次,她重点介绍了浙江舟山创建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规划,提出建什么、怎么建的现实问题。张玉卿老师针对两位同学的发言并结合我国自由贸易园区的建设现状提出两个关键性问题:第一,如何给Free Trade Zone(FTZ)定义?既要与Free Trade Area(FTA)区别,又能反映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的特点;第二,立法的统一。最后,张老师对与会同学提出殷切希望。他说,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的法律构建是我国中央至地方政府目前迫切需要的议案,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研究。张老师的发言成为全场亮点,与会老师和同学给予热烈的掌声。

第二个议题——“苹果诉累之商标权纠纷”,以2012级博士生马凌的“由Brick Tower Press诉苹果公司iBooks商标侵权案引发的思考”和2012级博士生周灿的“由苹果诉亚马逊(App Store)案看中美两国对于虚假广告的不同规定”的发言为主题展开讨论。两位同学通过梳理Brick Tower Press v. Apple Inc.和Apple Inc. v. Amazon Inc.两个案例,并结合中国相关案例——小肥羊案、蒙牛酸酸乳案、蓝色风暴案及加多宝诉王老吉案,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反响混淆及虚假广告进行了实证研究。她们通过对比中美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了对中国商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修改意见。许浩明老师对这一议题进行了精彩点评。他指出对法律的研究应当强调系统性,不能只看到点,应该全面地、系统地掌握各个层级、各个渊源的法律规范,包括国际公约、一国成文法、判例法及法律适用。同时,许老师建议同学们应当更加合作地研究问题,而不是各自为政。冯霞老师也参与了讨论,并针对法律适用问题对同学的发言进行了指正。

最后,杜新丽老师对第二届的叁场博士生论坛进行了总结发言。杜老师首先肯定了同学们的努力,同时指出国公、国私及国经叁个方向太过泾渭分明的问题。她说,国际法是一个整体,而不应当人为地割裂研究,但整体而言,叁场论坛各有特色,体现了博士生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并对论坛的成功举行表示祝贺。

论坛在热烈的气氛中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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