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0日下午,应我校欧盟法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德国暨欧盟法学会外籍正式会员许浩明教授的邀请,德国政府特聘法律顾问、德国经济行政法着名学者暨明斯特大学行政法研究所所长、德国对外经济法学会会长、德国北莱茵州高级行政法院兼职法官艾勒斯教授做客我校,并在学院路校区图书馆贵宾室,为我校师生做了一场对于《欧共体/欧盟暨德国(政府)采购法概论》和《欧共体/欧盟法律体系内不同种类的法律规范及其效力等级排序》的精彩讲座。讲座用德语进行,由许浩明教授担任主持及点评人,并兼任翻译。
讲座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题为“欧共体/欧盟暨联邦德国(政府)采购法概论”。艾勒斯教授从政府采购的经济意义入手,条理清晰、简明扼要的介绍了政府采购法的宗旨、法律渊源、基本原则、程序和界限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详细阐释了在欧盟暨德国法律体系中对于公共订单的相关规定,尤其是欧共体/欧盟特有的为政府采购的法律保护划定“门槛值”的制度设计。
第二部分题为“欧共体/欧盟法律体系内不同种类的法律规范及其效力等级”。艾勒斯教授首先说明了欧共体/欧盟法律规范的种类,介绍了“第叁法律规范”的前沿概念,从而在进一步结合欧洲法学界的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这些法律规范之间的效力等级排序问题,做出了详细的阐述。
在讲座的过程中,同学们都与艾勒斯教授进行了热烈的互动和沟通。教授对于与德国明斯特大学具有密切校际交流关系的法大同学们扎实的法学基础、敏锐的思维和熟练运用多种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并耐心细致地就所提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在整场讲座中,艾勒斯教授以缜密严谨的思维、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妙趣横生的案例征服了听众;许浩明教授亦以其迅速准确的翻译、画龙点睛的评论和扎实深厚的法学积淀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讲座结束后,主宾双方与部分与会同学合影留念,讲座取得了圆满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