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外交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邀请和指派,我校国际公法研究所副所长 兰花副教授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8日赴德国波恩,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3届缔约国大会、《京都议定书》第13次缔约方会议、《巴黎协定》第1次缔约方大会。
兰花副教授着重跟踪研究“推动遵约和促进实施”议题的谈判,在此期间参加了中国与77国集团对于遵约议题的内部协调,各缔约方对于《巴黎协定》第15条的圆桌会议,以及谈判日程安排下的所有对于遵约议题讨论与非正式磋商。此外,兰花副教授还着重关注并参与了气候变化与土着人权益问题的谈判。兰花副教授对气候变化政府间谈判会议中相关议题的中国方案提供的智力支持,得到了外交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积极认可和肯定。
参加国际会议,参与条约谈判,这彰显了我校教师科研服务社会、科研服务国家外交的良好传统和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