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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宣传与咨询活动公告(转自武汉大学法学院网站)

发布人:国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04&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点击量:

为进一步增进我院与其他兄弟高校法学院系之间人才培养工作的交流,广泛吸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我院计划于2015年6月中旬赴有关高校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及现场咨询活动。届时我院将派出研究生导师组现场解答学生咨询,欢迎各高校的叁年级在校本科生(2016届毕业生)积极参加。

1.招生宣传分组及地点

由博士生导师及硕士生导师组成12个宣传组,分赴北京、天津、西安、长春、济南、上海、南京、厦门、长沙、广州、重庆、成都等城市的重点高校开展宣传咨询。

现场咨询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6月上旬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网上(丑迟迟辫://蹿虫测.飞丑耻.别诲耻.肠苍/)通知。届时也将委托有关高校协助公告。

2.招生宣传内容与形式

(1)介绍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科情况、办学特色及研究生招生培养等有关内容。

(2)接受学生咨询,组织面试。经面试考察优秀的,将推荐参加法学院2015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特别优秀的,可直接推荐为夏令营优秀营员(优秀营员待遇政策参见我院近期将公布的暑期夏令营活动公告)。

3.有意申请参加我院2015年暑期夏令营的学生,现场宣讲后由宣传组老师进行面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述一份(不超过2000字);

(2)由教务部门打印盖章的第1至5学期学习成绩单;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可证明个人外语水平的成绩单(如托福、雅思等成绩单);

(4)可证明本人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的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

4.为方便宣传组老师提前了解学生资料,考生可提前将上述材料拍照后发电子版到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电子邮箱fxyyjsb@126.com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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