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交流,吸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我院计划于2016年6月上旬至中旬前往部分重点高校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及现场咨询活动。届时我院将派出研究生导师组现场解答学生咨询,欢迎相关高校的叁年级在校本科生(2017届毕业生)积极参加。
1.招生宣传地点时间
由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组成若干个宣传组,分赴北京、天津、长春、西安、济南、郑州、上海、南京、杭州、厦门、长沙、广州、重庆、成都等城市的重点高校开展宣传咨询。一般在每个城市举办一场宣传咨询会。举办现场宣传咨询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6月初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网()或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丑迟迟辫://驳辞濒补飞.飞丑耻.别诲耻.肠苍)上通知。
2.招生宣传形式
(1)介绍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科情况、办学特色及研究生招生培养等有关内容。
(2)接受学生咨询,组织面试。宣传组面试考查优秀的,将直接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推荐为夏令营优秀营员(优秀营员待遇政策参见我院将于近期公布的2016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
3.鼓励宣传组所赴城市相关重点高校的优秀大学生积极参加招生宣传组面试。该城市重点高校的学生未参加面试的,一般不再接收参加我院7月份举办的暑期夏令营活动。面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述一份(不超过2000字);
(2)由学校或学院(系)教务部门打印盖章的第1至5学期学习成绩单;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可证明个人外语水平的成绩单(如托福、雅思等成绩单);
(4)可证明本人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的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
4.为方便宣传组老师提前了解学生资料,考生可于6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发电子版到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电子邮箱:fxy230@126.com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6年5月23日
我校的宣讲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下午16:00,地点为昌平校区端升楼416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