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2日晚6:30-8:30,“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在科研楼叠209教室举行。讲座邀请了武汉大学何其生教授,就“判决的流通与大国间的博弈”进行了专题演讲,讲座由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国际法学院刘力教授主持,国际法学院的学生参与了此次讲座,参加讲座的还有国际法学院杜新丽教授、齐湘泉教授、覃华平副教授和薛童博士。
讲座的开始,何其生老师提出,判决的全球流通存在诸多障碍:一是各国对于时效规定不一,二是特定权利例如着作权的保护期限规定不一,叁是法律制度的差异,例如在特定区域为法律所保护的赌债、同性婚姻权利等在另外区域不被保护等。那么,判决实现全球性的流通是否具有可能性?
首先,何其生老师简要介绍了判决承认与执行区域化的发展过程。在英联邦国家,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只需经登记许可程序,美洲国家间也形成了条约促进各国间判决的流通。欧盟内部,2012年修订并于2015年生效的《布鲁塞尔条例滨》废除了原来的认证程序,一成员国法院做出的判决,只要在该国是可执行的,无需任何特别程序就可以得到欧盟其他成员国法院的承认,实现了判决的区域化流动。
其次,何其生老师讲解了《法院判决公约》的前期博弈情况,主要体现为美欧博弈。1992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接受了美国代表团提出的在民商事领域的管辖权和相互承认与执行判决问题上制定全球性公约的建议,通过谈判,于1999年通过《民商事管辖权及外国判决公约初步草案》,但最终因欧盟与美国之间对于管辖权分配的争议,草案难以得到认可,谈判于2001年破产。在此情况下,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以“排他性选择法院协议”为管辖依据,制定仅在此领域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有限公约即《选择法院协议公约》,该公约于2005年通过,并于2015年生效。何其生老师详细介绍了《法院判决公约》的谈判进程,2013年美欧对于管辖权的分歧使得谈判不欢而散,各方做出让步在公约中抛弃箩耻谤颈蝉诲颈肠迟颈辞苍的表达方式,最终采用产补蝉别蝉一词对相关问题进行界定。谈判取得了以下进展:一是明确了公约只处理缔约国间的承认与执行事项;二是规定不涉及“直接管辖权”,仅涉及缔约国间的间接管辖权;叁是明确了不干涉国内法对承认与执行的规定;四是确定以2005年《选择法院公约》为范本制定公约。《法院判决公约》拟通过推进判决在全球范围内流通,实现司法正义;通过增强法律确定性,减少跨境贸易和争端的解决成本,促进国际贸易与投资。
接下来,何其生老师就《法院判决公约》谈判中的博弈这一问题展开,重点就公约适用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适用对象,公约第叁条对箩耻诲驳别尘别苍迟界定为“法院对任何实体问题做出的决定”,调解书是法院对当事人就实体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的认可决定,应当属于公约的适用范畴。对于适用事项,公约中提及的“民商事项”,不是根据国内法律界定,而是一种自治性事项,由争议的事项来决定是否属于“民商事项”,这就解答了能否将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纳入公约适用范围的问题。同时,明确了公约中所称的“承认”,是对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的承认,而非对事实或者法律的承认。对于排除事项,公约规定了四类排除事项,一是有专门公约规定的事项,二是公共管理事项,叁是诽谤,四是知识产权类事项。另外,何老师结合具体条文,对公约规定的管辖权过滤器、承认和执行的基础、拒绝的条件这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解读。
最后,何其生老师谈到,公约的制定不仅承载着国际社会实现判决全球流通的目标,更是大国间利益博弈的场合。大国之前的博弈是出于维护其自身利益的考量,是在制度层面进行的博弈。各国在斗争中积极合作,各国不只是维护自己的利益,也会兼顾别国的利益。大国之间有着更多的制度性合作机会,更容易达成妥协。合作中亦有斗争,在规则的制定中,话语权不仅在于国家实力的强弱,更在于谈判能力的高低。何其生老师称赞了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相关谈判中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毕业生的表现,并对在座学生寄语:国际法的学生要培养全球化的思维和开阔的胸襟,形成冲突法意识。无论各国的法律制度有何差异,要学会在方法论层面上思考问题,尝试解决问题。另外,在谈判中,要具有底线意识,无论何时都不能突破底线。
随后,在场同学就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积极提问,何其生老师耐心地进行了解答。主持人刘力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再次对何其生老师的到来表示感谢。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