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下午,国际法专题讲座“外层空间对于‘利用’的法律演化——遥感问题”在我校蓟门桥校园科研楼举行。主讲人美国着名空间法教授乔安妮·盖布瑞诺维奇(Joanne Gabrynowicz)女士冒着寒风,早早来到我校。她曾长期担任美国密西西比大学国家遥感与空间法研究中心主任和全球历史最为悠久的首个空间法学术刊物《空间法学刊》(Journal of Space Law )的主编。八年来,盖布瑞诺维奇教授多次为我校师生举办讲座。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李居迁教授主持此次讲座。
乔安妮·盖布瑞诺维奇教授首先对外层空间法中“利用”的定义进行了解释,这是《外层空间条约》第一条中的关键词语,关乎各国的在外层空间活动的权利边界。教授在对早期外层空间的“利用”上的政策和法律做了梳理后,就遥感问题在外层空间的“利用”展开了详细地分析,从如何在外层空间问题上使用遥感问题、遥感技术在美国立法上的发展、遥感问题在法律和政治上的挑战等方面,条分缕析,层层深入。
随后,盖布瑞诺维奇教授对世界上在外层空间问题上使用遥感问题的情况、推动遥感问题数据库、空间部分、地面部分发展的不同原因做出了阐述,并以时间顺序,介绍了世界各国在不同阶段对遥感问题在外层空间的“利用”上达成的条约、公约、决议。全面讲解了外空“利用”上的法律变化情况和趋势。
在介绍了国际层面的法律规制后,盖布瑞诺维奇 教授又分别对巴西、中国、加拿大、欧盟、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俄罗斯及英国等区域性的遥感问题“利用”机制和法律、政策规制,进行了重点突出的介绍。教授指出,各个国家除了颁布相应的法律法案之外,还采用如许可证制度、私有化制度、商业化制度等制度来促使其更好的利用。盖布瑞诺维奇教授接下来论述了“非歧视性准入政策”在遥感问题领域的适用。她提到,利用遥感技术在外层空间获得数据,所有国家都可以获得。这一原则首先在联合国外层空间条约中涉及到,后被广泛用于双边和多边条约。最后,教授对遥感技术在外层空间的“利用”进行了的展望。她提出,此项技术的使用应当私有化还是商业化、应当由政府管理还是由政府间的国际组织进行管理,是值得继续探讨的问题,她也希望与会的同学也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思考。
盖布瑞诺维奇教授发言结束后,与会的同学积极提问,并与教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来自坦桑尼亚、巴基斯坦、墨西哥、泰国等各国留学生同学和国际法学院的同学纷纷就自己国家的国家实践、遥感技术所获得数据的使用是否会侵犯知识产权、遥感技术获得数据在国家间的合作共享、使用遥感数据及共享时的告知义务、使用遥感技术所造成损害赔偿责任等事项与教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李居迁教授也结合汶川地震中遥感数据的共享、联合国决议的规定等问题对盖布瑞诺维奇教授的解答提出了补充意见。
本次讲座内容精彩,气氛热烈。下午16时,乔安妮·盖布瑞诺维奇教授精彩的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