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26号)以及校教务处校教字(2017)第085号文件《对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的通知》工作布置,现将我院2017-2018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定稿提交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毕业论文定稿提交时间为2018年春季学期第2周周五(2018年3月9日),教师指导学生根据论文写作进度安排论文初稿和修改稿提交时间,教科办只收取毕业论文定稿。
二、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具体情况由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和论文体裁具体掌握。
2.毕业论文的撰写格式必须严格按照《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本科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并参考《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本科生毕业论文模板》的要求,应特别注意目录格式、字体字号、标点符号、页码、页眉、页脚、脚注、参考文献等等是否规范,务必正确规范撰写脚注,避免出现错别字(见附件1、附件2)。
3.已经提交过毕业论文选题报告书和开题报告书后,进入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后,经指导老师同意,修改毕业论文题目的,需要重新填写毕业论文选题报告书和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经指导老师手写签字后和毕业论文定稿同时提交存档。
4.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及时要求改正。教师至少对学生初稿、修改稿、定稿论文进行叁次指导和批注,撰写论文评语并统一记录在《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上(见附件3)。
5.论文定稿后,学生提交论文。指导教师书写论文评语,并根据不同论文体裁(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毕业设计、调查报告)的评分标准评定成绩(见附件4)。毕业论文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叁、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
(1)毕业论文纸质版材料,包括:①毕业论文定稿署名完整版1份;②毕业论文定稿匿名版1份;③选题报告书(和毕业论文题目一致,已经提交过选题报告书且没有改动题目的同学不用再交)、④开题报告书(和毕业论文题目一致,已经提交过开题报告书且没有改动题目的同学不用再交)、⑤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⑥指导教师评分表。
署名完整版论文封面“完成日期”处统一填写2018年3月;“论文成绩”处统一打印等级制成绩,不得空白;其他“论文编号”处不用填写内容;结论最后作者要亲笔签名,不得空缺。
匿名版是指毕业论文中隐去封面中所有学生和指导老师的信息,包括:封面“学号、姓名、年级、专业、学院、指导老师、完成日期、论文成绩”等处均为空;结论“作者签名”处为空;论文最后“致谢”处(致谢不是论文必须组成部分)隐去指导老师和作者姓名。
(2)毕业论文电子版材料,包括:①毕业论文署名完整版(文件名为姓名毕业论文完整版)、②毕业论文匿名版(国际法学院学生文件名为学号最后两位,其中外国留学生文件名为学号第一位加学号最后两位;法学院、民商、刑司学生文件名均为完整学号,所有文件名均需与《2014级国际法方向本科生毕业论文题目登记表》序号保持一致)、③选题报告书(和毕业论文题目一致)、④开题报告书(和毕业论文题目一致)、⑤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⑥指导教师评分表、⑦2014级国际法方向本科生毕业论文题目登记表(见附件5,学生填写,由各班和外院论文收取负责人统计,并按学号排序)、⑧2014级国际法方向本科生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学生填写,由各班和外院论文收取负责人统计,并按学号排序)。
以上所有材料以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夹,论文收取负责人将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和纸质材料一起提交至教科办。
2.提交时间和地点
毕业论文收取负责人于第3周周一至周二(2018年3月12日-13日)将论文材料提交至国际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国际法学院以班为单位由班委收齐后集中提交至教科办,法学院、民商和刑司以论文组长统一收取方式提交至教科办。
提交地点:主楼础423,国际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逾期不予受理。
由于各论文组长工作量比较大,请各位同学务必配合各位组长对于提交时间和方式的安排。
四、注意事项
1.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
指导教师对论文初稿、修改稿意见和定稿评语须由指导教师亲笔填写或为打印形式,意见表述清晰规范有逻辑,避免出现如“根据邮件修改”、“修改意见见邮件”等情况,落款签名及日期务必由指导教师亲笔手写。
2.毕业论文评分表
评分表忌出现涂改痕迹。每一项评价指标打分后总分成绩填写评分表最后一栏“总分”处,指导教师签名须由老师本人亲笔签字。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老师,电话58909353。
附件:
1.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2.《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本科生毕业论文模板》(参考)
3.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
4.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分表(共分4类)
5.2014级国际法方向本科生毕业论文题目登记表
6.2014级国际法方向本科生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
国际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