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对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15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国际法学院对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博士)》规定,经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院学术委员会对科研成果的审定,院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确定,现将国际法学院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博士)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国家奖学金(3人):
李 捷
李大朋
孙艳平
公示期为2015年9月30日至10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国际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最终评审结果以学校下发的文件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
电&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话:58908197(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办公室:科研楼A512
国际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