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院博士圆桌论坛之一“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
2012年4月24日下午,由我院主办、本院2011级博士研究生组织并召集的博士圆桌论坛之“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在学院路校区成功举行。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孔庆江教授(主持工作),学院分党委书记杜新丽教授,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张丽英教授,国际法学院林灿铃教授、霍政欣副教授出席了本次圆桌论坛,2011级全体博士研究生和部分其他年级博士研究生也参加了本次论坛。
论坛由我院博士研究生朱敏主持。我院2011级博士研究生严文君、潘灯、白倩倩、谢凯同学分别就“我国由绝对豁免主义向限制豁免主义的转变之背景材料”问题、“‘商事例外’的例外:一个也许因中国而设的立场”、“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例外之侵权行为问题研究”和“《联合国国际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执行豁免部分的解读”的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四位博士研究生的发言慷慨激昂,涉及国家豁免立法的历史沿革、商事和侵权例外的界定、立法体例和建议、公约的解读以及我国立场和态度的分析等领域,获得了与会师生的肯定。
随后,我院2009级博士研究生万福良、2009级博士研究生 王若源、2011级博士研究生韦灵伟以及2011级博士研究生曾莉分别就以上四位同学的发言各自进行了点评。他们首先肯定了四位发言同学前期的充分准备工作,并对发言中涉及的前沿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之后,与会的各位博士生导师就同学们的发言予以点评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张丽英教授指出了在国家豁免立法问题中现实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希望同学们能有所思考并做深入研究;孔庆江教授对于《联合国国际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在国内的转换问题以及合同保护机制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林灿铃教授一方面肯定了同学们的研究成果,一方面又期望同学们能开阔视野、勇于创新,在准确把握国际法基础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杜新丽教授和霍政欣副教授也就国家豁免立法问题中有争议的内容向同学们做了简要说明和解释。
最后,与会师生在自由发言环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就国家豁免立法中存在的国有公司和商业行为、豁免的具体分类等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探讨。本次圆桌论坛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文\刘畅 图\王天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