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对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所、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2009年起,每年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现将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 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 2. 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3. 自筹经费类课题,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助额度不低于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申请者应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既可自拟题目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选题申报(课题指南详见附件)。
二、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应为专着、普及读物、研究或咨询报告、教学课件、音像软件等。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推广价值,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宣传方面能发挥显着作用。
叁、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 3. 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填报申请书、上传申请书流程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进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点击右上角 “项目申报系统” 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
填报申请书流程:
1.点击页面左侧“申请书下载”,下载申请书软件(注意区分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
2.双击下载的文件安装到指定文件夹;
3.双击该文件夹中的“2011年项目申请书.doc”文档,按提示填写内容;
4.完成“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保存文档,打印申请书并签字(如果使用非默认安装模式安装的Word 2003,可能在打印时会出现“隐含模块编译错误”的提示信息,遇此情况,请用典型安装模式重新安装Word 2003,再进行打印即可)。
申请者上传申请书流程:
1.点击左侧“登录系统”栏中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本系统采用Email作为帐号,红色星号栏必须填写),必须实名注册,并保证姓名与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负责人完全一致;
2.注册成功后回到系统首页登录;
3.在项目申报页面中点击“上传申请书”按钮选择已填写好的申请书word文件,并点击“打开”(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电子文档与纸质申请书一致);
4.上传成功后会显示申请书的状态提示和基本信息内容(初始状态为:“未审核”,随着学校科研处和省市管理部门的审核操作,状态会相应变化,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申请书)。
五、相关材料下载
请从科研处主页 “工作通知”栏下载:
1.《》;
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GBT13745-2009 (人文社科类);
4. 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一类、二类课题指南;
5. 《申报一览表》。
六、材料报送
(一)申请书电子版审核阶段
各单位请于2011年3月28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科研处审核(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二)申请书上传、材料提交阶段
各单位通知申请人按科研处的审核意见修改《申请评审书》并完成上传(申请书电子版上传至申报平台),统一于4月8日前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评审书》最终电子版;
2. 《申请评审书》A表纸质版2份(1份原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
3. B表纸质版6份(单独左侧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
4.《申报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科研秘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确保《申请评审书》纸质版和上传的电子版一致并签字。
(二)《申请评审书》封面“学校代码”填:10053。
(叁)《申请评审书》B表中:
1. 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经费总额”和“其他来源经费”单位为“万元”;
3.“经费概算”中“管理费”不超过2000元;
(四)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相关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五)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叁年申报资格。
(六)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教育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八、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雯 联系电话:58909104(昌平)
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