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激励我院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创新、积极实践、热心公益,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优秀人才,我院将开展2020-2021学年度“两高”律所优秀成果奖、“岳成”律所奖教奖学金、自强之星、优秀志愿服务奖等各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此次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际法学院正式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奖项与条件
(一)“两高”律所优秀成果奖
1、个人类申报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2)具有优秀的专业文化素质和健康向上的身心素质,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3)为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和其他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上发表4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时间:2020年5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主持或主要参与各类学术活动及科研项目,并取得优秀学术成果,创新项目要求已结项。(时间:2020年5月1日---2021年9月30日)。
(3)道德模范,见义勇为,为维护公共利益及他人生命安全产生较大的影响。
2、团队类申报条件:
在2020年5月1日—2021年9月30日期间,学院组织及团队在学院、学校及其他方面成果突出,充分展示正能量,引导全体学生积极上进并产生重要影响。
本奖项个人或团体均可申报,以实际申报情况评选。
(二)“岳成”律所奖教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
3、上学年学习成绩优异,符合校优秀奖学金的成绩和排名要求。
4、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5、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有突出表现。
本奖项学生共5个名额。
(叁)自强之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秀。
2、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勤奋学习,学年内专业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4、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现象。
5、无任何违纪记录。
本奖项以实际申报情况评选。
(四)学院优秀志愿服务奖
1、在学校、学院重大活动中积极奉献,广泛参与,表现突出。
2、在其他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3、在本学年中专业必修课无不及格成绩。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自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间(以学校认证卡登记数据为准)累计超过60小时(含),参与活动项目数超过2项(含2项)。
(2)在学校献血活动中自愿报名及献血成功的。
(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的。
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评选。
叁、评选程序
1、学生向学院学生工作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各一份)。
2、学院学生工作办根据学生申请,对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
3、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评审。
4、评审确定后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叁个工作日。如各奖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向院学生工作办提出。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应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在一周内完成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通知异议人。
5、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并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四、评选材料申报要求
评选材料应结合评选项目的要求填报相应的申请表格,文字要言简意赅,团体材料不超过1200字,个人材料不超过800字。申报材料附属要求:
1.有成果、证书的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各一份;
2.以年级为单位统一交材料。
五、评选日程
1.2021年10月23日-2021年11月5日,各年级评选并上报材料;
2.2021年11月6日—2021年11月11日,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和讨论决定;
3.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4日,评选结果公示;
4.2021年11月15日,签发文件。
六、联系方式
国际法学院学生工作办:
昌平校区主楼B421 刘老师 58909352 liukaigj0916@126.com
国际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