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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岩峰教授做客我校名家论坛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11-02&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点击量:

2020年10月29日,我校名家论坛第249讲通过视频会议方式成功举行。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际私法学)首席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教授吕岩峰先生为我校师生做了题为“寻找适当法——国际私法的终极关怀”的精彩演讲。本次论坛由科研处主办,国际法学院承办,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主持。

吕岩峰教授以引用普罗塞尔教授(William Prosser)和康恩教授(Franz Kahn)的名言开始,把听众带进了充满争议、充满问题的国际私法领域,而后从“适当法”释义、国际私法的历史就是寻找适当法的历史、国际私法的规则设计和制度安排均以寻找“适当法”为旨归、统一私法是“最适当的法”等四个方面,阐发了讲座的主题,并与大家分享了他提出的对于国际私法的体系性见解和主张——“适当-和谐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吕岩峰教授通过对合同、物权、侵权、知识产权等领域以及罗马法、国际私法的历史、准据法的确定、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等专题的研究,认为“适当”的理念自始即沉浸于国际私法的各个领域和全部问题之中;国际私法的历史应当从罗马法算起,“万民法”是统一私法的最早形态;识别、反致、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外国法查明等传统国际私法的具体制度都是为“适当法”的确定提供保障;“统一私法”是“量体裁衣”式地针对国际民商事关系及国际民商事问题的性质和特点而制定或生成的,因而是“最适当”的法。

吕岩峰教授指出,世界的和谐是国际私法的基本理念,是国际私法自身的前提、最高的目标和内在的诉求,国际私法的历史也是追求和谐的历史。在国际私法领域,“适当”与“和谐”二者是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如此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致于现代国际私法体系应当以“适当”范畴来贯穿,以“和谐”范畴来统摄。

吕岩峰教授最后寄语年轻国际私法学子,希望同学们真正走进国际私法历史的时空隧道里,肯于俯身拾起其中的“秦砖汉瓦”,发掘其中蕴藏着的“适当法”信息。他把自己多年来学习、讲授、研究国际私法的真实体悟告诉大家并作为本次讲座的结束语:“研习国际私法需要有精致的心灵,也会使心灵精致起来。”

在提问互动环节,霍政欣教授针对本次讲座的主题同吕岩峰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国际法学院张玲教授受孔庆江院长的委托作了总结和评论。

                                                                 (科研处 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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