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院《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高端论坛在我校举行
随着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实施,对这部法律的研究和讨论也在逐步深入,为了提高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国际法学院于2011年12月7日在我校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办《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高端论坛。论坛由杜新丽教授主持,主讲嘉宾与专家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王胜明副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名誉会长费宗祎教授和黄进校长,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法工委民法室的研究人员/国际法学院的老师与同学参加了此次论坛。
论坛首先由王胜明副主任从一个立法者的角度,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若干争议问题进行介绍与分析,主要包括涉外民事关系的定义、最密切联系原则、强制性规定、法律规避、反致和国际条约这六个问题。
随后,费宗祎教授回顾了中国国际私法从《民法通则》的一章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作为单行法规出台的历史进程,指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颁布为实现中国国际私法法典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其认为虽然现在各界人士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评价各异,但总体来讲它有十个突破与创新,这是值得肯定的。对其缺陷与漏洞,费老指出可以通过立法机关作出立法解释来进行完善。
接着由黄进校长从一个学者的角度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做了一个总体评价。首先,他指出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要端正研究态度,对其要充分肯定、深入研究、科学评价、积极谏言、推进实施。然后,他充分肯定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出台的价值和意义,并详细介绍了该法七点创新之处。最后,他指出了该法的不足之处,认为该法还不是一部真正统一、系统、全面和完善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新旧法律关系的规定不明确,对一些理应规定的内容没有规定。
最后,与会的老师与叁位主讲嘉宾进行了激烈的讨论,论坛在与会人员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