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8日下午3时,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在学院路校区科研综合楼地下101室再次拉开帷幕。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来自荷兰莱顿大学的 Pablo Mendes de Leon教授,主持人是国际法学院朱子勤副教授,讲座主题是“从航空器排放权交易的方面谈环境”(Environment, with particular reference to trading of aircraft emission rights)。
在讲座中,Pablo Mendes de Leon教授首先介绍了航空器废物排放的等级,比较了航空器和其他交通工具废物排放比率及产生此种现象的原因。接着,Pablo Mendes de Leon教授从环境立法和航空立法两方面分析了采取排放权交易的合法基础。一方面,他从环境立法入手,分析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主要条款、进步之处和存在的不足,并对欧盟指令(2008/101)的适用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另一方面,他从航空立法入手,分析了《芝加哥公约》的主要原则、条款、不足和双边航空服务协定包含的主要内容。然后,Pablo Mendes de Leon教授对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进行了介绍,并对它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了讲述。同时,他对国际民航组织在航空器废物排放交易中的地位、作用、成就进行了全面讲解。最后,Pablo Mendes de Leon教授对未来在航空 器废物排放权交易这条路上如何继续前行简述了自己的观点。
在提问环节中,外籍留学生和我校研究生就讲座内容积极发言,笔补产濒辞&苍产蝉辫;惭别苍诲别蝉&苍产蝉辫;诲别&苍产蝉辫;尝别辞苍教授对大家的提问做出了详尽的解释。最后,讲座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图/武华
文/曹俊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