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_gjfxy 发布时间:2010-06-22 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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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正式施行以来,商务部对一系列涉及经营者集中的案件进行了处理。此举引发了国内外竞争法学界乃至社会广泛的关注。
本次沙龙将涉及如下内容:
研讨主题一:合并救济制度理论概述;主讲人:王致远(民商经济法学院08级博士生)
一方面,备受瞩目的《反垄断法》由文本走向实际开始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在审查经营者集中过程中,救济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在审查中所使用的统计方法备受争议。本次沙龙旨在通过对并购救济的理论及其相关案例的分析,结合国外相关制度和案例的基础上,以对我国的实践提供有益的指导。
研讨主题二:公司合并救济之结构救济; 主讲人:罗渝涵(国际法学院09级硕士生)
简要介绍结构救济理论,结合我国商务部做出的两个合并审查公告进一步解释。对于结构救济框架下的一系列子制度,本部分也将有所详细阐述(具体包括皇冠明珠法则、一线购买人制度、定资先行制度、资产分持和托管人制度)。本部分旨在勾勒出结构救济的一个较完整的、清晰的轮廓,为进一步的思考和探讨奠定基础。
研讨主题叁:行为救济理论与案例;主讲人:张振华(国际法学院09级硕士生)
本部分首先介绍行为救济的基本理论是什么?然后重点分析了商务部公布的附条件批准第一例——英博并购AB案。 本部分详细分析了本案中所附的四个条件,同时介绍了美国对该案的处理,对中美两国在同一案中迥然不同的救济措施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著名的波音麦道合并案对行为救济理论进行了升华。最后,提出了一些疑惑与思考点。
研讨主题四:结构救济与行为救济的优劣分析;主讲人:张谷裕(国际法学院09级硕士生)
本主题主要阐述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结构救济的适用情形和结构性措施的优点与难点;二是行为救济的适用情形和行为性措施的优点与缺点。本部分还对商务部已经附条件许可的两起案件——辉瑞收购惠氏案和通用收购德尔福案中,所附加的结构性条件和行为性条件进行了重点分析与探讨。
研讨主题五:比较与构建;主讲人:赵芳(国际法学院09级硕士生)
本主题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我国商务部适用合并救济的情况进行总体比较:纵向看目前商务部取得的成就,横向比较则凸显不足。第二部分针对我国的合并救济制度的构建提出一些建议和看法。合并救济制度的核心在哪里?制度本身又有什么问题? 我国在适用时最大的问题和困境又有哪些?具体应当如何设计合并救济制度? 针对以上问题,本部分进行了深入阐述,最后进行了总结。
本期沙龙主评议老师:戴龙
参加老师:史晓丽、祁欢、范晓波等
本期沙龙主持人:王致远
时 间:2010年6月23日18:30-21:00
地 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221教室
主办方:国际经济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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