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期“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学术沙龙”圆满举行
2009年12月24日晚,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在学院路校区教学楼204室成功举办了第19期“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学术沙龙”。这次沙龙的主题为“用国际主义方法解读公约——李巍教授新作《公约评释》研讨”,主评议人为李巍老师,前来参加研讨的老师有史晓丽老师、祁欢老师、余丽老师。与此同时,本次沙龙还特别邀请了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韩立余教授作为主评议人之一对沙龙进行评议。
本次沙龙共有叁位主讲人,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如何用国际主义方法解读《国际货物买卖销售合同公约》进行介绍和分析。
第一位主讲人是来自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方向09级硕士研究生叶锦彦同学,主要以格式之战为例子来阐述如何用国际主义方法解读公约。主讲人从公约第七条规定讲起,指出考虑公约的国际性是解释公约的重要原则之一;然后举格式之战为例子,将国家主义方法和国际主义方法的解读方法作对比,分析不同的解读方法对格式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最后分析了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探讨对我国的启示。
第二位主讲人是来自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方向08级硕士研究生赵昭然同学,主要探讨用国际主义方法解读公约宣告合同无效的条款。主讲人首先对公约的宣告合同无效条款进行逐一分析;然后把公约和某些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并仔细分析我国合同法与公约用语上的异同;最后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用国际主义方法解读公约的重要性。
第叁位主讲人是来自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方向09级硕士研究生王亮同学,主要讲用国际主义方法解读公约的适用范围。主讲人首先分析公约适用的主体范围,评价营业地标准的优劣;然后对公约不适用的货物销售的范围进行逐一的分析;最后指出公约的国际性、独立性,强调应用国际主义方法解读公约。
各位老师在叁位主讲人报告过程中,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相互探讨。报告完毕后,李巍老师就主讲内容进行了精彩的点评。李老师分析了现实中各国受国内固有的法律解释方式的局限对公约的统一解释和统一适用所造成的阻碍,考虑公约的国际性是解释公约的根本立场,必须对解释公约的方法给予重视。各位老师就此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邀请韩立余老师对公约某些条款规定的意图、解释公约的方法等问题作了深刻的讲解。在场的同学们也踊跃发言,深入地探讨了公约的解释方法。
本次沙龙是本学期最后一期,叁位主讲人的报告内容新且广,李巍老师的理论分析具体且深入,韩立余老师也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在场的老师和同学们通过本次沙龙对用国际主义方法解读公约有了更具体更专业的认识。
最后,老师们为叁位主讲人颁奖,李巍老师代表我院向韩老师赠送礼品。本次沙龙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以下是本次沙龙的活动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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