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下午两点,由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主办的格致论坛——国际私法研究生学术论坛(第二届)在海淀校区综合楼0111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以“单边经济制裁与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为主题,由国际私法方向博士研究生高琳、陈静和许迪作学术汇报,邀请国际法学院张玲教授、宋连斌教授、覃华平副教授,以及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大坤律师作为点评专家出席。本次论坛由国际私法研究所李大朋博士主持,来自国际私法方向的二十多位硕士和博士生参加了此次论坛。
高琳博士以“单边制裁的国际法规制问题研究”为主题进行汇报。她首先结合各国对单边制裁的不同立场和实践,分析单边制裁对现行国际法的挑战。在此基础上,她阐述了不同国际法渊源对单边制裁约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受制裁国家的救济渠道。最后,她就如何完善单边经济制裁的国际法规制提出意见,并提出中国的应对建议。
随后,点评专家进行点评。王大坤律师从实务角度提出美国次级制裁的范围和效力问题。张玲教授肯定了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方法,建议进一步加强理论支撑。宋连斌教授肯定了研究问题的意义,并建议进一步限缩研究范围。覃华平副教授以一起涉及航空制裁的案例,探讨单边制裁的合法性问题。
陈静博士以“《反外国制裁法》第12条与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冲突及解决途径”为主题进行汇报。她首先结合《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第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12条之间的差异引出问题,即当事人能否对商事仲裁裁决所产生的损害提出追偿之诉?她进一步分析《反外国制裁法》第12条在适用上的模糊性问题,以及其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制度冲突。在此基础上,她提出反外国制裁与支持国际商事仲裁之间的平衡方案。
随后,点评专家进行点评。王大坤律师认为《反外国制裁法》是为了反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以单边制裁措施干涉我国内政,因此,其适用应当有所限制。张玲教授就“追偿诉讼”的当事人范围与陈静博士进行了探讨,并就是否存在对仲裁员或仲裁机构提出诉讼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宋连斌教授肯定了文章的研究价值,就《反外国制裁法》第12条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并建议进一步结合仲裁实践进行实证研究。覃华平副教授提出了《反外国制裁法》的宣示性特点,认为这一特点在提出平衡方案时应予考虑。
许迪博士分享的主题是“认定仲裁协议是否成立的相关问题思考——最高人民法院第196号指导性案例评析”。她首先回顾了最高人民法院第196号指导性案例的基本案情,在此基础上,对仲裁协议是否成立的管辖权、法律适用,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以及独立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关系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随后,点评专家进行点评。宋连斌教授肯定了许迪博士的选题,认为其以实践为导向,对案件的分析非常细致,建议可进一步将案件置于整个裁判规则演变过程中进行历史研究。张玲教授赞同宋连斌教授的观点,并对仲裁协议成立和生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进一步阐释。王大坤律师认为,实务中类似争议很多,要在纷繁的法律观点中找到最有利于客户的论点。覃华平副教授肯定了许迪博士严谨的治学态度,并指出理论和实践结合是重要的研究思路。
在汇报和点评环节结束后,论坛进入自由讨论环节。现场气氛热烈,于下午五时圆满结束。